8月1日起
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在禁行时段经雅安市名山区
主城区范围内道路通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行时段经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范围内道路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主城区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已在以下六个路口路段设置限行标牌:名王路(万古入口)、名车路(德光坪)、名雅快速通道(水碾坝)、发展大道(蒙山府外)、成雅高速(名山站出口)、国道318线(五里口“郎赛茶厂”外)。
二、禁行时段
2020年8月1日起,每日7:00时至19:00时。
三、备选路线
需途经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名山主城区范围道路前,可选择(绕行)邛名、成雅高速等道路通过,或在非禁行时段通过。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可向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办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备案需提供证明包括: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证;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必要性说明(说明中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原因和必要性,运输危化品种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具体时间、途经道路和目的地)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禁行影响的单位和交通参与人请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时间及线路,按照交通标志自觉遵照执行。
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
2020年7月28日
02
8月10日起,
海南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那大城区
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等车辆限行的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那大城区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兰洋北路(含)以西,兰洋路以西(不含车管所路口至那大部队加油站路口路段),万福路(含)以北,迎宾大道(不含)以西,宝岛路(不含)以南,人民西路以北(不含龙门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至云月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路段),云月路(不含)以东,西南至松涛医院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时段:中型(含)以上货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早上6:00至晚上10: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
四、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备案审批后在城区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运载货物的,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蓬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9日
03
8月1日起
湖北广水市部分路段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确保广水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广水市公安局决定对广水市下列路段危化品运输(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车辆实行禁、限行:
一、禁行路段:
应山城区:应山大道(十长路交叉口至市标段)、永阳大道、军民路、广安路、航空路(北门加油站至南面岗亭)、大邦路(人行交叉口至平伏线交叉口)、四贤路北段(南面岗亭至南门渡槽)、余店路、印台路、前进南路、前进北路、滨河东路、前河路、东大街、东正街、西正街。
广水城区:中山大道(实验高中门口至中山广场)、车站路(北立交桥路口至中山广场)、八一路(广办信号灯路口至中山大道路口)、武元路(红高粱门口至南立交桥)、武胜路(桐柏大道三海路口至水果市场)。
二、限行路段:
山城区: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至市标)、三环路全段、杜家湾路全段、航空路北段(北门加油站至平伏线交叉口 )、四贤路南段(南门转盘至南门渡槽 )。
广水城区:桐柏大道(应广大道交界处至粮库门口)、芦兴大道(应广大道交界处至西河桥)
上述路段限制通行时段为06:00时—22:00时 。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四、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生效。
广水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0日
04
8月1日起
河北沧州东光城区禁止
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对进入东光县县城区危化品运输车采取禁止通行的限行措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致远大街(不含)、观州路(不含)、普照大街(含)、惠源路(不含)合围区域。
二、限行时段:24小时
三、绕行路线:高速路口——开发区路口(惠源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惠源路——致远大街——105国道。返回路线同上。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要报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入,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对上述车辆的管理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